Sunday, December 20, 2009

STOP IT

还有几天就回家了 =)
代价就是把所有该交的功课都交一交。

房间里只有我,
和我的电脑,
陪伴我的是功课,
还有该死的assignment..

要,
改掉摇脚的坏习惯,
好像别人戒烟一样难。
有人说,当你的坏习惯又重犯的时候,
拉一拉耳朵,你就会警惕自己,(或许是像被妈妈拉一样的意思吧?)
但是我拉到要断了,脚还是一样摇。
应该拉脚的不是吗?
耳朵跟脚又没有la lang..


还记得上次考试的时候,
我还是摇脚,而且越摇越凶,
我知道女生不该摇脚,很不雅。
(其实半班的人都在摇。。 ++)


moon 说:考试时为什么你一直摇脚?
我说:我很不安


是这样说的吗?
我只是在掩饰而已,
On the way改着。。
搞到room mate 看到我摇脚很pek cek... ==



*拉耳朵*

7 comments:

shaw said...

我也想改掉这个坏习惯。摇啊摇,摇了就被念。=.="
不好意思打扰了。

︽︽︾ QIAN ︽︾︾ said...

哈哈。。 不打扰。。
请问你是?

shaw said...

因为想要改掉摇脚的坏习惯,所以就到网上看看。结果就不小心看到你的部落格了。哈哈。

︽︽︾ QIAN ︽︾︾ said...

哇.. 没有想到我酱小小无名的网站也会给google search 到给你....
哈哈..
你好啊..
哪里人啊?

shaw said...

就是咯。你试看看打‘怎样改掉摇脚的坏习惯’,就可以看到你小小无名但是很爱跑出来的网站了。哈哈哈。
我是麻坡人,但在吉隆坡做工现在。很少回了,变成半个kl人了。哈哈。
你呢?珍惜读书考试的时间咯。。。很难忘的过后,会很舍不得的。

︽︽︾ QIAN ︽︾︾ said...

哦。。 老套一句,
Nice to meet you..
我槟城人,现在在kl读书。。
做么你没有写blog的?

shaw said...

我人生中只写过一次blog罢了,就是大学第五学期,第一次在我学校比赛篮球拿冠军时。盼了好久好久才拿到。哈哈哈。那时候的喜悦不懂怎么告诉你。真的很开心。然后就没写过了。第六学期又拿冠军,但是已经没感觉了。=.="
我知道,mahsa嘛。那天不懂那里看到的。
你好你好。你是槟城哪里人呢?槟岛北海还是大山脚?